关于做好“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4年04月10日 13:42   点击量:

各分团委:

根据团省委《湖北省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提示》要求,为构建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提升工作实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落实结对安排。各分团委根据前期明确的结对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结对服务活动。对于非结对社区的服务,明确其属于一般性社会实践活动,不列入年度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考核范畴。对于未通知调整结对名单的分团委,建议暂时按照去年的结对方案继续推进工作。

2.落实基本要求。各分团委全年应组织不少于30%的团支参与到社区实践活动中,可按照实践团队的形式组织。学生在校期间应坚持常态化组织大学生参与社区实践,对于距离学校较近(15公里以内)的结对单位,建议每月开展服务次数不少于1次;对于距离学校较远(15公里以上)的结对单位,每学期至少开展2线上或线下服务。对于距离学校超过30公里的结对单位,各分团委应确保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线上或线下的服务活动,以保证实践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3.聚力共同缔造。要尽量避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社区实践,注重探索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方法和机制,有效服务和促进社区现代化治理,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社区实践内涵与深度。鼓励分团委结合学科专业,打造特色鲜明、引领性强的社区实践品牌。

4.探索团员兼职机制。通过综合考量服务事项、工作时长与频次、工作成效以及群众反馈等多方面因素,针对表现突出的团员,推荐他们兼任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的副书记、委员或团建指导员、青年干事等职务,以此更好地发挥团员的潜力,为团组织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5.强化日常跟踪。校团委将加强各分团委社区实践工作组织情况的跟踪指导,每周梳理工作推进情况并上报团省委。分团委要注重加强工作研究,适时梳理工作案例。各分团委需在每周一之前及时填写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进度表(问卷),上报前一周开展情况及参与团支部数量。相关特色案例或典型做法可投稿至武汉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心邮箱(whushijian@126.com),校团委将择优进行典型选树与宣传推广。

联系人:刘老师68774376

吕老师68774376

牟同学13893267354

孔同学15351659899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武汉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心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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