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大学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2年05月03日 10:46   点击量: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将“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落细落实,积极统筹校内校外共青团力量,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基层,了解社会实际、服务人民群众、增强时代责任、提高社会化能力。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湖北省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武汉大学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相关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目标要求

每年组织全校30%以上的团支部参与城乡社区实践计划

三、方式方法

区分在校期间和寒暑假两个时间段分别组织。

1.在校期间:以日常报到为主,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团支部就近就便向城乡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报到,采取校地共建、团员报到、骨干兼职等方式,参与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2.寒暑假期:以“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为依托,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基层治理、实地调研、兼职锻炼等社会实践。

四、工作内容

发挥各学院专业特长和人力资源优势,围绕地方和基层重点工作领域,创造性培育实施工作项目。主要包括:

1.参与社区治理。围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计献策、开展服务。

2.开展课后服务。围绕思想引领、兴趣培养、素质拓展、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等内容,以志愿服务为基本方式,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等为阵地依托,常态化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3.组织社会调查。结合学生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访民情、察社情、知国情,有针对地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成果。

4.开展文体活动。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律、精神文明创建等内容,以书法、绘画、歌曲、舞蹈、话剧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公益性文化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5.促进基层团建。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项目实施等。

五、推进步骤

1.组织结对(5月10日前完成)

请各分团委统筹各团支部就近就便与城乡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等组织结对,填写《武汉大学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结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fmishuchu@163.com,纸质版经团委书记签字盖章后交至雅各楼121办公室。

2.摸排需求(5月15日前完成)

各分团委与结对单位共同交流研讨、摸排需求,形成项目清单,常态化报到的项目周期原则上在3个月以上,做到需求项目化、项目岗位化。

3.岗位对接(5月18日前完成)

各分团委根据前期摸排的岗位需求,组织学生团支部对接岗位、开展服务。各团支部应及时在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完成相关录入工作(“智慧团建”系统正在完善中,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社区实践活动将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管理;对于符合志愿服务标准的工作结合“志愿汇”等各类平台计入志愿服务时长。

4.跟踪督促(6月底、9月底、11月底)

校团委将统计汇总各分团委组织实施情况,并对组织情况进行跟踪,确保相关活动落地见效。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育人实效。各分团委应鲜明地将学生团员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团员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提高大学生社会化能力的重要实践载体,统筹推动组织结对、岗位对接、认证保障等工作。

2.严格过程管理,守住风险底线。各分团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鼓励为报到学生团员购买意外保险。要加强过程管理,坚守正确导向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3.强化宣传引导,扩大影响覆盖。各分团委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有形有效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挖掘活动中优秀经验与好的做法,做好典型选树与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并影响更广泛的青年学生,进一步提升育人实效。


联系人:吕龙飞

电 话:027-68774376


 附件:武汉大学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结对情况统计表.xlsx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武汉大学青年发展咨询与服务中心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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