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活力,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 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的通知》、《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12月份主题团日活动的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日活动推荐主题
1.青春的梦想,青春的奋斗
万众期待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公布了。宏阔壮美的蓝图,照见未来的中国,也照见未来的你我;朝气勃发的事业,让青春的你与青春的国,相遇在最美的年华、最好的时代。
未来的五年和十五年,对于新时代青年而言,是成长成才的重要时期;对于新时代中国而言,是创造复兴伟业的关键一程。青春梦想与强国梦想,从未像今天这样紧紧相连;人的全面发展与党和国家的全面发展,从未像今天这样深深相融。奋斗的青春,奋斗的中国。青年怎样,中国就将怎样。
新华社开设“青春的梦想,青春的奋斗”专栏,聚焦“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带给广大青年的成长机遇和人生舞台,讲述青年故事、抒发青年心声,倾听青年与国家共同进步的足音。
请各团支部围绕“青春的梦想,青春的奋斗”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学习参考链接: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11/05/c_1126699105.htm
2.铭记一二·九,共筑中国梦
请各团支部围绕“铭记一二·九,共筑中国梦”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思想深邃,立意高远,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前不久,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要问题,提出了“十一个坚持”,其中就包括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徒法不足以自行,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只有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请各团支部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4.光盘行动,从我做起
2020年8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餐饮浪费现象,触目惊心、令人痛心!“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尽管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对粮食安全还是始终要有危机意识,2020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请各团支部围绕“光盘行动,从我做起”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5.志愿服务,你我同行
2020年12月5日是第35个国际志愿者日。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志愿服务工作蓬勃发展,在服务国家战略、参与大型赛会、抗击重大灾害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新时代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不可忽视的新兴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对志愿服务工作寄予期望,勉励广大志愿者要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广大青年志愿者应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继续弘扬志愿服务理念,营造良好志愿服务氛围,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良好发展。
请各团支部围绕“志愿服务,你我同行”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二、开展时间
2020年12月
三、参与对象
全校全体共青团员。教职工团支部可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业务需要创新性开展好本月份的主题团日活动。
四、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分团委(团总支)要根据通知精神,组织好本单位团支部严肃认真开展团日活动,确保学习到位、流程完整。
2.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为及时梳理和汇总全校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分团委督促本单位全体团支部将主题团日活动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情况将作为参评武汉大学月度(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的必备条件。
3.确保教育实效。主题团日活动是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实际举措,是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团组织教育主体作用的具体安排,各分团委(团总支)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发挥实效,注重长效。
4.及时报送材料。各分团委(团总支)推荐不超过3个本单位最具代表性的主题团日活动参评武汉大学“优秀(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精心指导团支部认真填写《武汉大学“月度优秀(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3-5张清晰的活动相关照片、推送链接及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截图,于1月5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包命名“学院+12月主题团日”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吕龙飞
联系电话:68772396
联系邮箱:whutwzzb@163.com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