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精神,进一步改进提升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共青团组织力,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要求,结合团湖北省委相关要求,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含团总支部,下同)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二、工作时间
2021年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集中开展,12月31日前完成。
三、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四、评级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见附件1),重点评估2021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对应2020年度“对标定级”中的二星级团支部和不予定级团支部。
五、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填写《武汉大学团(总)支部2021年度“对标定级”记录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对标定级”记录表》)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二)各分团委(团总支)复核认定
——各分团委(团总支)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包括《团支部工作手册》在内的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各分团委(团总支)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其中五星级团支部比例不高于10%,四星级团支部比例不高于20%。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填写《“对标定级”记录表》并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
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各分团委(团总支)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重点抽检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分团委(团总支)。
六、实施办法
1.分级负责。各分团委(团总支)要统筹安排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各分团委(团总支)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2.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先进团支部”等),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分团委(团总支)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分团委(团总支)及其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0年、2021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各分团委(团总支)应对相应团支部进行重点整顿。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3.总结报告。各分团委(团总支)在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于12月31日前将《武汉大学××团委(团总支)2021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报告》(见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陈菊平 陈虹嘉
联系电话:027-68772396
联系邮箱:whutwzz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及操作手册(2021年版).pdf
附件2:武汉大学团(总)支部2021年度“对标定级”记录表.pdf
附件3:武汉大学××团委(团总支)2021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报告.docx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