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助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2年02月23日 16:43   点击量: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寄语精神,进一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团省委、省希望办、省青基会联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共同举办“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活动。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2021年度)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提供学业、社会实践奖励扶持。预计资助我校150名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5000/人。

二、奖励对象

1.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武汉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2.家庭经济困难,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的困难学生,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实践;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申请人为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习勤奋,上学年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50%,无挂科现象;

4.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同等额度同类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予重复资助(已获批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影响申请);

5.参与救灾、志愿服务等各类爱心公益活动的在校生优先推荐;

6.重点支持在参与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科研创新、技能创新、体育赛事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高中及大学期间,曾受“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过的学生优先予以支持。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启动。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工作要求,通过各类渠道做好宣传工作,扩大信息覆盖面。

2.对象遴选。各单位应做好学生家庭情况摸底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学生成绩单和成绩排名证明(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5)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奖项证书复印件或参加重点科技、重点工程、重大赛事、志愿服务和农村基层创新创业等项目证明材料。

3.推荐公示。各单位应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每个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原则上来自农村的受助学生推荐比例不低于70%,初审结果公示3天后,于202234日前将《申请表》、推荐排序的《汇总表》(见附件2)、公示截图、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提交校团委组织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hutwzzb@163.com

4.审核确认。校团委将会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讨论,形成我校拟推荐名单,并在未来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省希望办、省青基会复核。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认真做好申请学生的遴选工作,按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确保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资助。

2.积极宣传。各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活动情况,进一步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传播力;营造重视教育、关注困难家庭子女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扩大希望工程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联系人:陈菊平

联系电话:027-68772396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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