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为校团委内设中心,由校团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分管,配合校团委组织办公室,面向全校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指导工作,包括组织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修订完善基层团组织工作制度、开展基层团组织活力创新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实施规范开展团内组织生活、组织开展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选拔培训等。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聘项目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基层团建指导中心下设五个项目组,分别为青马工程项目组、活力提升项目组、西部计划项目组、智慧团建项目组、基础团务项目组。各项目组设工作人员若干名(含负责人1-2名)。
二、选聘条件
1. 武汉大学全日制在籍学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
4. 学风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能较好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5. 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了解共青团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
三、选聘程序
1. 报名与推荐。报名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项目组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后,由所在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填写推荐意见。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8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utwzzb@163.com,纸质版送至校团委组织办公室(雅各楼123办公室)。
2. 资格审查与考试。报名结束后,校团委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成后,组织合格者进行统一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考察。根据考试结果,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并公示。
4. 任用。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校团委下文并履行相关组织任用手续。
联系人:陈菊平 陈虹嘉
电 话:027-68772396
邮 箱:whutwzz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项目组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