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青年学习宣讲中心(以下简称青年学习宣讲中心)为校团委内设中心,由校团委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分管,主要职责是:组织带领全校青年研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年,广泛开展成就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着力加强青年精神素养培育;常态化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提升“青年大学习”影响力;负责青年讲师团工作,策划开展集体备课、专题研讨和巡回宣讲等活动,推动校院两级青年讲师团进支部、进团课、进活动、进青年,加强党的科学理论青年化阐释宣讲;组织开展“百生讲坛”等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活动,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聘项目组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拟设宣传联络组、理论研习组、理论宣讲组、活动企划组四个项目组。各项目组计划选聘主要负责人1名、协助负责人若干名。
宣传联络组:负责中心综合事务、内建外联、新闻宣传工作。强化内部建设,承办中心全员大会等会务,管理中心各项档案、台账、文件,加强中心工作人员和“未来学院”学员培训、培养、考核;承担“先锋珞珈”微信公众号运营等新闻宣传工作。
理论研习组:负责开展“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等专题学习,组织团员青年、学生骨干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及重大会议精神,开展理论学习主题社会实践。
理论宣讲组:负责校级青年讲师团备课学习、理论宣讲、主题实践、数据统计等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对接院级青年讲师团培育提升工作。
活动企划组:围绕青年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引领,开展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负责“百生讲坛”系列活动、时事政治案例分析大赛、时事征文大赛等。
二、选聘条件
1.武汉大学全日制在籍学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党的方针政策有基本的了解。
3.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
4.学风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能较好处理学习和团学工作的关系,能正常履行职务一学年。
5.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了解共青团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
6.项目组负责人原则上须为2021级及以上本科生、2023级及以上研究生,需有至少一年“未来学院”学员经历或其他专业中心、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工作经验,有志愿服务工作经验或志愿服务经历丰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选聘程序
1.报名。请有意愿报名的同学填写以下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日24:00,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whuqnxxxjzx@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项目组负责人报名-姓名”。
2.资格审查与面试。报名结束后,校团委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成后,组织合格者进行统一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考试结果,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并公示。
4.任用。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校团委下文并履行相关组织任用手续。
联系方式:
罗同学:18978980009
周同学:15172779365
邮箱:whuqnxxxjzx@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青年学习宣讲中心项目组负责人报名表.docx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