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强化学生社团人事组织管理,促进我校社团健康有序发展,为下学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根据《关于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修订)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校级学生社团及功能型党团支部换届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时间
5月22日——6月12日
二、换届流程
1、校级学生社团待确定具体换届时间及地点后,由现任社团负责人主持召开换届大会,进行换届,社团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社团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遴选产生,社团指导中心社团监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社团换届工作;
2、功能型党团支部换届可与社团干部换届一同举行,由现任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换届大会;
3、换届工作完成后,各校级学生社团于5月22日——6月12日向社团指导中心社团监察组递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的换届材料,包括《1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换届登记表》《2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新负责人登记注册表》《3武汉大学学生社团财务负责人登记表》《4武汉大学学生社团主要干部信息登记表》《5武汉大学学生社团功能型党团支部信息汇总表》《6武汉大学学生社团团员信息汇总表》《7武汉大学学生社团党员信息汇总表》(功能型党支部提交党支部信息汇总表和党员信息表,功能型团支部提交团支部信息汇总表和团员信息汇总表)《8武汉大学学生社团基本信息统计表》(只需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工学部浴室社指办公室(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2:00-13:00、18:30-20:00),电子版发送至shetuanjiancha2022@163.com;
4、所有校级学生社团换届完成后,社团负责人名单由社团指导中心报送至校团委,经审批后方可生效。
三、社团负责人要求
1、一名学生一般不能同时在2个学生社团担任负责人;
2、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须政治立场正确、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专业)前50%以内,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主要负责人须为中共党员。
4、有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的学生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四、注意事项
1、遵守规定,接受监督。各校级学生社团应严格遵照通知要求开展换届工作,并自觉接受社团指导中心社团监察组的监督。
2、实事求是,杜绝造假。各校级学生社团及指导单位应重视社团换届工作,上交材料应如实反应社团基本情况及现状。
3、高度重视,有序开展。按通知进行统一换届,结束后及时上交材料。如不能在集中换届时间内换届,请于5月30日前向社团指导中心社团监察组递交书面申请,加盖社团公章并附指导教师、社团负责人签名,经校团委审批后方可延迟换届。
联系人:
胡同学 13387351584
李同学 15565373464
沈同学 13671578480
附件:2022-2023学年度学生社团换届材料.zip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