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关于学生会组织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武汉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于2023年6月召开武汉大学第四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届时将选举产生武汉大学第四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现根据工作需要,启动武汉大学第四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武汉大学第四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拟由5人组成。候选人由各学院团委推荐,并经各学院党委同意,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名单公示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各学院团委推荐人选不超过两名。
二、候选人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关心学校的改革发展,关心同学的成长成才。对学生会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富有开创精神、实干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
(三)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积极参与各类学生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四)为武汉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原则上成绩排名应在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五)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担任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职务半年及以上。
三、具体安排
(一)报名推荐。推荐人选需提交推荐表(见附件)、加盖教务处或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公章的成绩单、专业排名扫描件以及其他获奖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至邮箱:whdx41xdh@163.com,纸质版提交至校学生会樱顶办公室。主席团候选人报名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8日15:00。
(二)资格审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三)能力测试。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初步人选进行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测试。
(四)名单确定。根据测试考核结果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草案),公示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四、其他说明
(一)未尽事宜请咨询:
韩老师:027-68772076
许同学:17762884219
(二)候选人报名推荐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大学第四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所有。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第四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表.docx
武汉大学第四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