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建设一支优势互补、充满活力、战斗力强的“专兼挂”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现就校团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青年学习宣讲中心兼职团干部补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招岗位
武汉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青年学习宣讲中心副主任1名
二、中心定位及工作职责
由校团委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分管,配合校团委宣传办公室,面向全校各分团委(团总支)开展理论学习宣讲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带领全校青年研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年,广泛开展成就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着力加强青年精神素养培育;常态化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提升“青年大学习”影响力;负责校青年讲师团工作,策划开展集体备课、专题研讨和巡回宣讲等活动,推动校院两级青年讲师团进支部、进团课、进活动、进青年,加强党的科学理论青年化阐释宣讲;组织开展“百生讲坛”等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活动,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三、选聘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
3. 成绩优良,能够很好地自我管理,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4. 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了解共青团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
5. 中心副主任原则上须为大四本科生及以上(包括研究生),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 配合校团委相关职能办公室,协助老师做好专业中心具体工作,参与校团委重要活动的组织,协助理论学习及宣讲相关的工作开展;
2. 遵守校团委相关工作规章制度,每周保证一定的线下工作时间;
3. 工作认真细致,责任感强,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本岗位所属工作,保证正常工作至任期结束。
五、选聘程序
1.报名与推荐。报名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校团委兼职团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后,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11月12日17:00前,报名者将报名表及成绩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huqnxxxjzx@163.com。
2.资格审查与考试。报名结束后,校团委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考试结果,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并公示。
4.任用。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下文并履行相关任用手续。
六、相关保障和考核
1.兼职团干部任期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任职期间不涉及行政级别;
2.任期届满,由校团委对兼职团干部进行工作考核。届满考核合格者,由校团委颁发任职证书。
联系方式:
张老师:027-68772026
薛同学:13961690678
邮箱:whuqnxxxjzx@163.com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青年学习宣讲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