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指示精神,夯实大学生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载体,全面总结“爱心托管”专题实践中的志愿服务经验和成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引领武大青年学子进一步投身广大志愿服务实践,根据《关于做好武汉大学2025年学生寒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评比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武汉大学寒期社会实践“爱心托管”专题结项、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办法
各实践团队需按照《“爱心托管”专题实践结项成果要求》(附件1)规定,于2月28日12:00前将所有结项材料打包后提交至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
二、评比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第二课堂”系统中成功立项,按要求参与2025年武汉大学“爱心托管”专题寒期社会实践并成功结项的实践队。
(二)申报条件
1.参与武汉大学寒期社会实践“爱心托管”专题实践,在“第二课堂”系统中成功立项并按要求顺利结项的实践队;
2.结项材料完整,表述清晰,主题明确,紧扣“爱心托管”主题;
3.实践内容积极向上,课程设置上具有创新性;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
(三)评选流程
1.自主申报(即日起至2月28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实践队自主进行申报,将提交于第二课堂的结项材料于2月28日12:00前以电子版形式(Word与PDF)发送至邮箱whuqxzc@163.com,文件及主题均命名为“爱心托管申报材料+实践队全称”。
2.材料初审(2月28日至3月5日)
校团委组织评审团,根据评审细则(附件2),对参评实践队所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评估,确定入围答辩环节的实践队名单。
3.答辩终审(3月6日)
(1)入围答辩环节的实践队按要求准备答辩材料并进行现场展示答辩。实践队需使用PPT进行汇报,并自行准备纸质材料携带至答辩现场。汇报时长不超过6分钟(含视频播放时长),评委提问3分钟,总共10分钟。
(2)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团就各实践队展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评委评分和各实践队互评分数计入答辩终评分数,其中评委评分占答辩终评分数的90%,集体互评得分占答辩终评分数的10%。
(3)参评实践队总得分由材料初评分数和答辩终评分数构成,其中材料初评分数占40%,答辩终评分数占60%。
4.公示表彰
校团委根据评选过程和结果,按总得分排名遴选出优秀团队,确定武汉大学寒期社会实践“爱心托管”专题评优名单,并在武汉大学未来网进行公示。
联系人:
伍老师 027-68772076
魏同学 18132915622
周同学 15683267897
周同学 15008994027
联系邮箱:whuqxzc@163.com
附件:
附件1:“爱心托管”专题实践结项成果要求.docx
附件2:“爱心托管”专题实践评审细则.docx
附件3:“爱心托管”专题实践课程设计方案.docx
附件4:“爱心托管”专题实践志愿服务时长补录材料.docx
附件5:“爱心托管”专题实践汇总表.docx
附件6:“爱心托管”专题实践成果书格式要求.docx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