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武汉大学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化落实《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武大团函〔2025〕10号)的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集体
2.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集体申报条件
1.积极组织和开展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并顺利结项;
2.所提交结项材料完整,表述清晰,主题明确,紧扣“学雷锋志愿服务月”主题;
3.活动内容积极向上,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
(二)“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仅针对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含“志汇珞珈,益路同行”青春公益市集活动、“樱满珈园,志暖人心”赏樱志愿服务活动、“一节一品,志绘新篇”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社区服务,志聚家园”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续写雷锋日记,共赴志愿之约”专项活动。
3.武汉大学在籍学生中的“志愿汇”平台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至少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参加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不少于3次,“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中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小于20小时;
(2)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方面有突出贡献,组织本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次且“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中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小于15小时;
(3)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个人事迹被校级以上媒体报道。
4.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个人与武汉大学2025年度樱花开放期间“优秀青年志愿者”每人只限申请一项,不可重复申请。
三、申报名额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集体申报名额
参与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并顺利结项的校内志愿服务组织均可自行申报,最终表彰不超过10个集体。
(二)“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个人申报名额
参与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的并按时提交总结材料的校内志愿服务组织可获得“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按照“注册志愿者人数×0.5%”的原则分配名额。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校级志愿公益类社团、校级志愿服务队的推荐人选不占用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申报名额。
未按要求提交“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总结材料的单位,将不予分配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3。获评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集体的单位,可在核定名额基础上增加2个“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四、评选程序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集体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
有意愿参评“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集体的单位,填写《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并于4月16日18:00前将电子版文件打包发送至whuqxzc@163.com,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集体申报”。
2.材料初审
校团委组织评审团,根据评审细则(附件2),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的活动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评估,确定入围答辩环节的单位名单。
3.答辩终审
(1)入围答辩环节的单位按要求准备答辩材料并进行现场展示答辩;
(2)校团委组织评审团,就各单位展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评委评分和各单位互评分数计入答辩终评分数,其中评委评分占答辩终评分数的90%,各单位互评得分占答辩终评分数的10%;
(3)参评单位总得分由材料初评分数和答辩终评分数构成,其中材料初评分数占40%,答辩终评分数占60%。
4.公示表彰
校团委根据评选过程和结果,按总得分排名遴选出优秀单位,确定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集体名单,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馈。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最终名单并进行表彰。
(二)“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个人申报流程
各分团委(团总支)、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及校级志愿服务队为申报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评选、审核、申报等工作。校团委组织评审组,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根据评选过程和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
1.自主申报
符合参评条件的志愿者自主进行申报,填写《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将材料提交至对应申报单位。
2.资格审核
各分团委(团总支)、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及校级志愿服务队为申报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评选、审核、申报等工作。
(1)所属各学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团委(团总支)审核并盖章;
(2)所属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的志愿者的申报材料由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审核并盖章;
(3)所属校级志愿公益服务类学生社团的志愿者的申报材料由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审核并盖章;
(4)所属校级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的申报材料由服务队挂靠单位团委审核并盖章。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先进个人的申报、审核与评选,根据评选过程和结果,确定本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选名单包含若干名拟推荐人选和2名拟增补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名单需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材料报送
评选结果公示无误后,汇总本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填写《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汇总推荐表》(见附件5),于4月25日12:00前将本单位所有个人申请表、汇总推荐表及本单位公示材料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整理成压缩包,并发送至邮箱whuqxzc@163.com(个人申请表命名为“姓名+学号”,汇总推荐表命名为“志愿服务组织(全称)-汇总推荐表”,压缩文件命名为“雷锋月先进个人汇总材料-志愿服务组织(全称)”),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4月25日14:00-17:00内报送至校团委“团员之家”办公室。
4.公示表彰
校团委组织评审组复审所有申报材料,研究确定“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全校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馈。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最终名单并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弘扬雷锋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抓手,认真总结经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实效。
(二)严把标准,统一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和严格考察,确保质量第一,事迹过硬,经得起群众、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三)面向基层,挖掘典型
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充分挖掘,着重推荐来自团员青年身边的优秀典型,确保把基层的学雷锋优秀典型、志愿服务优秀典型选出来、树起来、推出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注重总结和宣传报道,加大对获奖对象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人人关心青年志愿者事业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伍老师 027-68772076
蔡同学 15623188050
魏同学 18132915622
周同学 15008994027
周同学 15683267897
联系邮箱:whuqxzc@163.com
附件:
附件1: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2: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集体评审细则.docx
附件3: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个人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4: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5:武汉大学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汇总推荐表.docx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