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想,和林言的相遇,就像一个破折号,在我年少的生命里,转折出最意外的插曲。那张CD已经永远地遗落在他蓝色的“长安之星”里,我曾经猜测过他听到那些音乐时候的心情。然而,2002年,那真的已经是过去的时间了。
遭遇 曹行禺行
我第一次站在林言面前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他不是我喜欢的男人类型。他太瘦,头发染成乱糟糟的黄色,浑身都是弥漫着那种因为年轻而显出的浮躁和无所谓。我早早便暗示自己,我不会爱上这样的男人,我要的男人,他要有干净沉稳的表情,他应该是清澈的,他深沉如水。
2002年,我第一次遇见林言。我大三。在南方这家小小的报社里,林言,是我的实习老师。
遇见林言的时候,我是个沉默的女子,虽然我知道这对我学的专业极为不利,可还是日日一言不发地,跟在林言身后,记录他那些采访得来的资料和言语,只是记录,不发一言。
第一次和林言出去,是去采访一群做暑期社会实践的中学生,我坐在远远的地方记录,林言站在那群孩子之间,问他们社会实践的心情,说着说着,脸色竟也渐渐雀跃起来,和那些孩子一模一样的神情,我看着他,心情莫名地愉悦起来。
至此之后,我和林言,这个我唤做老师的人,开始形影不离地穿梭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日日地朝夕相处,他是厉害的,能很快地了解到他所想知道的一切,我清楚地看见,他的聪明,他洞悉一切的聪明。
后来知道,林言,这个我叫做老师的人,不过只是大了我五岁,大了我五岁而已,工作两年,升职一次,失恋三次。尽管如此,我还是“老师”,“老师”地唤他,而林言从一开始,便叫我小孩子。是林言说过的,五岁的距离,就是一个代沟。
代沟。代沟。
我们如此鬼死神差地相遇,开始之前,林言,还有我,我们都不知道,这是一场怎样的遭遇。
我喊你的名字,喊得那里花色缤纷。
林言,这个报社里最年轻的男人,总是有传不完的花边新闻,我日日跟在他的身后,听着别人和他开不完的玩笑。故事情节总是迁移,女主角也不停地换,然而林言只是笑,有关暧昧,是一场模糊不清的纠缠。然后在一个无聊的晚上,他开着车,他对我说,对于爱,我总是迟钝,分不清楚真假。我扭着头看他,他开车的样子那样专心,我突然发现他有着很好看的眼睛。
他的车厢里,一直是我喜欢的那首歌,《Try to remember》。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life was slow and oh so mellow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grass was green and grain was yellow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you were a tender and a callow fellow
我在大学的时候,看完了那场电影,然后满街地找这首歌,林言说,依旧专心地开车,我开始想起我在学校的那些日子,在图书馆里看《玻璃之城》,看到眼泪汹涌。林言,我想,为什么是这样呢?我一直想找一个人,他记得这些声音。
整个七月,我都和林言在那条公路的两端往返奔波,路的那端有一条我很喜欢的河流。是夏天最热的时候,和林言匆匆地办完了事情以后,他总是会带我去那家很小的冷饮店,喝一杯不加花生和果脯的绿豆冰浆。回报社的路上,清晰能看见那条河的痕迹在蔓延,盛开的大片的荷花,捉鱼的游泳的孩子们,林言有一次拍了那些孩子的相片,然后发在报纸的一个角落里,标题写着:危险区,小心。我有时候觉得林言不适合这样市民化的报纸,他应该有更好的选择的啊,他这样的年轻。可是林言总是笑,习惯了,在一个地方呆得太久,总是留恋,巨蟹座的人,可怕的恋旧情绪。
开始很忙,写稿子写到深夜。和林言不停地在城市里穿梭。我的朝九晚五,寸步不离地跟着林言,“老师”,“老师”地唤他。
彼此已经熟络,林言是的确是个典型的巨蟹座男人,骨子里有着不轻易显露的温柔。我们常常在楼下那家昏暗的小饭馆里吃饭,吃饭的时候林言就不停地往我的碗里夹菜,一本正经地说:“吃不好饭是会得胃病的。”我不懂得这个男人的温柔,可是我还是会感动,感动的时候就愈加的沉默,一言不发。
我在城市的小摊上画指甲,长长的像妖精一样,蓝色的透明的花,大朵大地在手上盛开。闭上眼睛,我开始问自己,如果和一个人朝夕相处,你会爱上他吗?
林言,如果和一个人朝夕相处,你会爱上她吗?
一般情况下是会的,日久生情。
可是我一直在想,这是习惯,不是爱啊。
心理暗示,你爱一个人时,只会看到他的好处。
我开始警觉,这是一场危险的游戏。
年少逢春,只合开欢宴
月底,跟着林言去贞丰。一个很远的县城,那里有一场盛大的少数民族风情节。
节目开始的时候,天空开始下雨,很大很大,衣服鞋子都湿了,裤子上都是黄色的泥土。林言坐在我的身边,穿着一样黄色的极长的雨衣。那场节目不如我想象中的精彩,整个过程中,林言一直在忙碌地拍照,我却只是看到他的眼睛,万丈深渊。
深夜时候,林言突然敲门,小孩子,他大声地喊,外面在放烟火。烟火,我的心微微地有些颤抖,烟火,我故事里无数次提及的情节,我一直以为,它和爱情,有些纠缠。烟火,我知道,我不可以错过。
林言站在一群人里,雀跃地抬头看着天空,我走过去,并肩站在他的身边。天空上依旧是微微的雨,大朵大朵的烟花在远处升起,然后在我的头上,燃烧。小孩子,林言说,你看,那种绿色的尤其好看。
老师,我说,你爱过谁吗?
我看着那些烟火在林言的眼睛了燃了又灭。他的微笑一点点地淡下去,沉默。
那一夜,我在县城的宾馆里,独自一人的黑暗中,看见窗外的天空,一点一点地,由深紫色变成灰绿色,然后泛白。雨下了一夜,林言的笑,林言的眼睛,林言的声音,一遍遍在我的脑海里面出现。空白一片。
回去的车上,我在窗户旁,一直看着外面的风景。大片大片的,掠过那些翠绿色的稻田和向日葵。我耳朵里塞着一只耳机,另外一只塞在林言耳朵里,他一首首地给我介绍那些他深爱的歌曲。他依旧坐在我身旁的位置,有时候睡觉有时候醒来。忍不住眼角眉梢地偷看他,他有着那样好看的眼睛啊,很好看很好看,夹杂着温暖的神情。醒着的时候他总是抽烟,一支又一支,偶尔碰到他手上的皮肤,温暖,模糊不清。
回到报社,写完了稿子,林言已经不在。周围漆黑一片,已经没有任何人,桌上放着林言脱下来的外衣,黑色的灯心绒外套,连着一个可爱的帽子。我站起来,然后把那衣服抱在胸前,有好闻的身体的味道和烟草的味道。
我想起林言的眼睛,然后看见自己的眼泪,哗啦啦地流到心里去。
故事比你想象中精彩 那里有花在盛开
八月,林言开始跑娱乐新闻。我跟着他,也见了大大小小的明星不少。
知道郭富城要来开演唱会的时候,我并没有多少的情绪,反而林言激动得不行,我说林言啊林言你怎么肤浅成这样,他却出乎意料地一言不发,不反驳,只是淡淡地笑。
演唱会那天,我和林言早早地就去了,工作人员还在布置舞台,空旷的大厅里,林言坐在我身边,打开电脑写稿子,我看着他的手飞快地在键盘上飞舞。
林言,我说,你爱过谁吗?
小孩子,你真是个小孩子,林言转过身来看着我摇头,总是对别人的故事那么感兴趣。
然而就算是这样,我还是看到了他眼睛里面的黯淡,那样好看的眼睛啊,一瞬间就黯淡了。
事情总是比我想象中简单。他和她是大学同学,那个时候林言是倍受关注的学生会主席,她是漂亮的校艺术团舞蹈员,他在某次表演里对她一见倾心,两个人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在别人眼里也是男才女貌的顺理成章,整整三年,不离不弃。而分手也是意料之中的自然,他坚持回到故乡,西南的这座小城,而她,固执北上,寻找自己的梦想,和大多数校园里的爱情一样,毕业了,我们一起失恋。
其实,喜欢郭富城的是她,她一直希望我和她去听一场演唱会。
和所有我从前一直认为庸俗的爱情结局一样,她走了,他等她回头。
果真是巨蟹座的人,可怕的恋旧情绪。
我低下头,大厅里渐渐嘈杂起来,林言重新开始沉默着写他的稿子。而现在,和他一起坐在郭富城演唱会观众席上的人是我。我不喜欢郭富城,喜欢郭富城的人是她。
从演唱会里出来,阳光放肆地宣泄下来,刺得我睁不开眼睛。
和林言告别的时候,我说,老师,明天我要走了,林言,我如此叫他的名字,你能抱抱我吗?
他的眼睛还是那样好看,甚至比他的拥抱还要温暖,我早早便知道,他是这样聪明的男子啊,他一直都,洞悉一切。
我的心里弥漫了无尽的感伤,林言,再见了,我的,老师。
我拒绝再去报社,我短暂的实习生涯就这样结束了,我再没有任何跟在林言背后,“老师”,“老师”地唤他的借口。那样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常常会梦见林言的眼睛,那样好看的眼睛,在我的面前,笑啊笑的,露出好看的光芒。
故事 没有后来
我一直记得林言那辆蓝色的“长安之星”,有些日子,他常常自己开着车带着我出去采访。我记得那辆车,因为年龄太久而显出的破损。
林言在车上装了一个CD播放器,我总是往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我喜欢的音乐。那些日子里林言在看黄磊主演的《天一生水》。黄磊,那个落拓的男子,笑起来和林言一样的灿烂,好看的神情。于是我不停地放黄磊的歌曲,不停放不停放。
可是我还是最喜欢那首《Try to remember》。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love was an ember about to billow
try to remember and if you remember
then follow-follow,oh-oh
后来我想起港生和韵文的那场车祸,我甚至想,林言,如果我们一起出了车祸会是什么样子,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死亡,可是转念我又开始笑自己的白痴,就算坐在他旁边的人是我,可是这个男人,林言,这个可怕的巨蟹座男人,他还是不会爱上我,他恋旧,他心里早早已经有了人。
林言,我还记得的。他那辆蓝色的“长安之星”,驾驶座旁边位置的那个窗子总是坏掉,他把车开到一半的时候它总是没有征兆地熄火,林言,那个音响,我放歌的时候它总是不听话地断电,他一次次用力地敲他。而林言,林言说过的,等到他结婚的时候,他会买一辆新的汽车。
林言,我遗失了一张CD在你的车里,那是我最喜欢的歌,林言,那是我自己刻录下来的音乐。林言,第一首歌的名字,我记得的,《Try to remember》。
林言,你什么时候结婚呢?
快了,2010年吧?
呵呵,我结婚都比你早。
找到婆家了?
我婆家那么多,你说的哪个呢?
小孩子。你真是一个小孩子。
我不是小孩子。
呵呵,你只需要安静地让自己长大,你还太小了。
Try to remember
我没有再回到我熟悉的城市,再没有回去。我知道,在那个城市里,就一定会有和林言相遇的可能。
林言,再过几年,也许他真的就可以结婚了。
而林言,我忘记了,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呢?我喜欢你的眼睛,已经有好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