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至此,我想明敏的读者已经看出了傅雷在他的最后几年里精神步步退守的大致轨迹。作为一个国家信念频临崩溃的老人,晚年又遭到了儿子“出逃事件”的沉重打击,已经不大可能再相信除了个人奋斗(或者说成“消遣”)以外的事情了。他的编年史家告诉我们,大约从1959年起,他基本上闭门不出、埋头著述。在贫困④和神经衰弱、关节炎、眼病等多种疾患的折磨中,译竣了丹纳的《艺术哲学》,巴尔扎克的《搅水女人》、《都尔的本堂神甫》、《比哀兰德》和《幻灭》三部曲等多种著作。此外,他开始用大量的时间研习书法,搜求碑帖、字画和各种小古董,并专注于嫁接艺术,酷爱月季、玫瑰,并成功地培育出英国玫瑰达50多种。
这是一个传统士大夫的最后选择。也就是当“治国平天下”、甚至是“齐家”的梦想也相继败落以后,正是这些拓片、碑帖和异类花鸟掩护了众多英雄向精神丛林的深处撤退。在那里,他们为自己的灵魂敷药。历史学家谓之“修身”。
而最终是“红卫兵”急骤的敲门声击碎了桃花源主人欲辩忘言的“修身”清梦。也就是当心性高傲的主人一觉醒来,发现温顺的狼毫、宁静的书台、旖旎的玫瑰花丛已不复存在,他已别无退路。圣人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但他没有告诉我们,别人不许“独善”的时候我们怎么做?高超的哲人也教我们,“入世”不得就去“出世”,但他们没有告诉我们,当“世界是我们的”,出世也不得,就是无“世”可“出”的时候,我们怎么做?傅雷用自己的方式回答了我们,那就是――离开。
这和屈原完全不同。屈原是他自己国家的主人,他最后选择自杀是他不愿意与一个昏聩的国王一同在世。因而,在怒气冲天地问过172个有关天文学方面的问题以后(见《天问》),愤然自沉,以明心志。而傅雷是至死都相信自己是国家的罪人,这一点,你只要看一下遗书的第一节就会知道。
但我也同时注意到了傅雷性格中的另一面,那就是他的愤世嫉俗。
与屈原的愤世嫉俗导源于他的政治受挫不同,傅雷的愤世嫉俗几乎是天生的。大约在他四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因被当地的土豪劣绅诬告,入狱三月,幸得母亲倾其全力救出,但终因痨病加重,不久便衔冤而逝。家道从此迅速中落,两弟一妹相继夭亡,只剩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地过日子。我没有足够的理由说傅雷的愤世嫉俗起因于他的幼年失怙,但毫无疑问,这些童年时代的悲惨遭遇为傅雷早期人格的成长起了十分不良的影响。
他取名为“雷”,字“怒安”(取“文王一怒而天下安”之义),把自己的住所叫“疾风迅雨楼”,并赫然印在自用的稿纸上。但他忘了一句来自神秘年代的古老谶言:“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道德经》第23章),仿佛一切早已注定。据傅聪回忆,从他记事起,父亲就是一个极端愤世嫉俗的人。因而到傅雷出事后,他好像完全理解,仿佛“早已知道他会走上这条路的。他不可能不如此……”⑤,“我永远不能忘记他在家里慷慨激昂的谈‘死谏’,所谓的‘抬了棺材见皇帝’。他对这中国文化中特殊的悲剧精神,很有感受。我父亲一开始就是martry(烈士)的典型,这就是他的karma(命运)”⑥。
因而,如果仅仅把傅雷的死归结为“士可杀,不可辱”的道德律令,那就大错特错了。傅雷是他自己精神世界的王,这是他所有痛苦与愤怒的源流。他不是因为受了辱才去自杀,而是因为要去自杀才觉得受了辱。
而我必须向读者指出的是,愈到后来,这个孤独而庄严的王愈是显示出了一种奇特的混乱统一。拘谨与生动,丰富与单纯,入世与出世,顺民与叛臣,希腊精神与中国式的激愤奇妙而不可思议地集于一身。而最后是自杀结束了这种混乱的分裂气质,从而也及时地阻止了一个发疯、投诚、精神严重扭曲的可怕局面的发生。而实际情况是,傅雷即使活着躲过此次劫难,他也无法面对以后十年更为严酷的祸乱。对此,我不想和什么人分担庆幸,我只想以我的文字写出我的悲哀和追思。
IV
在所有关于傅雷的悼念文章中,杨绛的《忆傅雷》可能是我感到最为奇怪的一篇。在短短的不到五千字的文章中,竟然有十几次提到“钟书”:一会儿说“也许钟书是唯一敢当众打趣他的人” ⑦;一会儿说“有人说傅雷‘孤傲如云间鹤’,傅雷却不止一次在钟书和我面前自比为‘墙洞里的小老鼠’”⑧,而且“这话不是矫情,也不是谦虚。我想他只是道出了自己的真实心情”⑨;一会儿又说“钟书建议他临什么字帖,他就临什么字帖,钟书忽然发兴用草书抄笔记,他也高兴地学起十七帖来,并用草书抄稿子”⑩;…… ,一个特行独立的傅雷在杨的笔下忽然变成了一个唯命是从、亦步亦趋的小学生,使人就不知道这篇文章是要悼念亡友,还是表扬夫君?
尤其耐人寻味的是,文章写到傅雷在一次全国性的翻译工作会上,因举了许多错译的例句而招致许多“例句主人”的非议。这对一个求真求实的知识分子来说,大概是再正常不过的,但“钟书”却去信责备,杨绛也深以为非,并献计说:“假如傅雷打头先挑自己的错作引子,或者挑自己几个错作陪,人家也许会心悦诚服”⑾,这就把一场真诚坦率的学术论争变成了一种世故狡狯的人际权谋,同时也使我对一切东方逸民型知识分子的人生教诲保有了适度的警觉。
当然,在一大堆怀旧、念亲、谬托知己的文章中,还有一些更为莫名其妙的篇目。那就是说,傅雷之死是一个代价,是一个“我们”到达光明前途的路上必须经历的一次“曲折”,虽然“二十多年来给数以万计的祖国优秀儿女所造成的惨运,是多么的惊人,而今天终于普遍得到改正、昭雪,又是一个多么得人心的政治措施”⑿。并且“有许多人在那场灾祸中被伤残了,但有许多人却由此受到特殊的、像钢铁受到烈火一样的锻炼,而更加显露出他刚毅锐利的英精”⒀。
一代翻译巨匠就这样成了别人锻火的材料。他们夫妇以绳索和毒药为代价捍卫生命的尊严本身并不具有独立的价值,而只是为了给别人提供一次“得人心的政治措施”的机会。因为众所周知,如果没有“二十多年来给数以万计的祖国优秀儿女所造成的惨运”,那么“一个多么得人心的政治措施”就无从表现。
――幸好傅雷夫妇虽然“伤残”了,但有许多人却因此得到了“锻炼”,变得更加“刚毅锐利”了;如果傅雷夫妇虽然“伤残”了,虽然被投入了炉中,但许多“钢铁”并没有得到“锻炼”,反而变成了软泥,不但没有变得更加“刚毅锐利”,反而更加心安理得、蛇行匍匐地为刽子手擦拭刀具,那么,傅雷之死价值何存?作者显然没有回答我们。
我只知道如果照此逻辑推断下去,那么,楚怀王就是好的,因为正是因了他的流放、迫害,屈原才孤愤发难,写出《离骚》;宋高宗和秦桧也不错,不是因为他们昏聩专断、陷害忠良,怎么能有岳飞的全忠保义,青史留名?历代极权王朝都可以,要不是皇权政治的黑暗和专断,李白、杜甫、苏东坡、王实甫和曹雪芹等历代文人怎么会怀才不遇,从而写下了那么多震烁古今的杰作?奴隶制度也不坏,你想要不是奴隶主的皮鞭和刀剑,那些奴隶会自告奋勇地背砖、挖土、扛石头,喜出望外地去修兵马俑和长城?
中国人能把一切悲剧都转换成喜剧,能把一切现实中的苦难都转换成精神上的快乐赶集,能把一切杀人、暴虐和流血都偷梁换柱成人民群众的迎神赛会。1979年4月,傅雷夫妇的追悼会在上海隆重 举行。会上有人郑重宣布,1958年把傅打成“右派”是错误的,“文革”中傅雷夫妇所受的诬陷迫害也应平反昭雪,并彻底恢复其政治名誉。而饶有趣味的是,主持为傅雷“平反”的正是当年整他、“打”他的机构――上海市作协,这就使得一场血淋淋的吃人事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吃人者所遵循的语言逻辑:那就是说,把你打成“右派”是错误的,但“打”你本身却并没有错;把你迫害致死是错误的,但即使是错了,我也可以不为你“平反昭雪”,现在已经为你“平反昭雪”了,这正好体现了我的“实事求是”――否则,你就无法解释凶手为什么仍然有资格坐在主席台上为死难者“恢复名誉”。
这实际上是为以后制造新的恐怖运动提供逻辑铺垫。它的背后是一种无所不在的“恩主”心态。 有了这种心态,一个人就可以对另一个人任意处置而不受责难。比如,一个人打了另一个人,他就可以说,我虽然打了你,但我已经不再打了,这就是一种恩赐,他背后的潜台词是,我本来还可以继续打你;依此类推,我虽然继续打着你,但因为我没有杀死你,这就是一种恩赐;我虽然杀死了你,但我本来可以让你死得痛苦,比如凌迟、剜心等,但我没有,我为了让你快速死去,用的是枪毙或注射,因而,这就是一种恩赐;我虽然让你死得很痛苦,但我本来可以株连你的家人或九族,但我没有那样做,我只是让你一个人死去,因而,这也是一种恩赐;……
这种高高在上、包打天下的逻辑最初是以隐蔽的方式出现在一些强盗、奴隶主和个别“通天教主”的潜意识里,后来在国家流氓化以后,就被一些独裁者奉为圭臬,并几乎成为上世纪半个世界的立国原则。
它的前提是权力,是无所不能的权力,是一部分人天然地认为自己对另一部分人拥有一种绝对的、不容怀疑的支配权。包括他的生命、幸福乃至活着的意义都必须寄托在“我”的身上才能获得,否则,“我”必将利用巧取豪夺来的国家机器宣布这个人为“人民公敌”。这种上升为巫术的国家宗教,基本上不承认人的生命是从上天那儿得来的。他(她)的独立、自由以及一切生存、创造、表达意见的权力都不是神赐的,而是“我”赋的,只要我愿意,我就可以给予,而且这并不影响我在适当的时候迅速抽回。
就这样,人开始了扮演上帝的漫漫征途。万军之领袖以及追随者在无数香客的簇拥下登上了一座由砖石垒成的城楼。在那里,他发布命令,接受朝觐,并晓谕各族人民,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并只有按我手指的方向前进,你们的灵魂以及肉身才能进入流着奶与蜜的耶路撒冷。
在这里,我想强调一下人民的作用。一场规模空前的造神运动,没有人民的参与是不可想象的。人民,而且只有人民,才是创造神祗的真正动力。人民说,要有神,于是就有了神;人民说,这神是真的,于是就焚香灼臂,磕头礼拜起来;人民看这是好的,就把城楼上的红漆当作西奈山的神光电火,就地举行起各种献祭仪式来:他们有的遗弃了家小,有的殴伤了父母,有的杀死了老师,有的把在不同阵营的兄弟的尸首吃尽,连一个脚底板也不留存。这就是人民在“站起”以后所做的所有事情。
反观这场长达数十年的种族骚乱,只有为数不多的人是没有罪的。如果以棒杀傅雷为例,那么就只有一个人是行义的,那就是江小燕。
这个傅译名著的普通爱好者,这个与傅家非亲非故的无名女子,只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在钢琴老师的家里,获悉了傅雷夫妇愤然弃世的消息,就立刻变得内心不安起来。当她从傅家保姆周菊娣那里得知,凡自杀身亡的“黑五类”,一律不准留尸骨,就毅然决定了自己的营救行动。她瞒过父母,一脸忧戚,冒险来到了寄存骨灰的万国殡仪馆。那里的工作人员被这个从天而降的傅雷“干女儿”的泪水打动,答应把骨灰交给她。可等到一堆鳞片样的尸骨端到她面前时,她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钱为傅雷夫妇买一个骨灰盒。于是从殡仪馆的登记簿上,她查到了朱人秀的地址,在朱的帮助下,她买了一个大塑料袋,将傅、朱的骨灰装好,并以“怒安”为名,寄存于上海永安公墓。
焚香举哀,以礼敬拜,一切安顿就绪,她回到家中,提笔给中央领导写了一封信。详细地报告了傅雷夫妇负屈身亡的经过,希望能昭雪英魂。可信一寄出,她就立即因替“老右派”鸣冤叫屈被打成“反革命”,十几年来,一直过着一种含辛茹苦、宵衣旰食的悲惨生活。
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一个普通的文学爱好者,她知道什么叫“右派”呢?难道她比我们的“学者”、“作家”和“领导”更能明白巴尔扎克以及“资产阶级文学”翻译的价值么?肯定不是。指引她的仅仅是一种内心深处的善良天性。换句话说,在黑暗到来的一瞬,她听从的仅仅是一种良知法庭的命令。然而,正是这个简单的“听从”使她的修为超过了所有“学者”、“作家”和“领导”的一切凭吊、赠谥和谀墓文章。某种程度上,她承担了一个种族集体的罪恶。
1979年4月,傅雷夫妇的骨灰盒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移入上海革命烈士公墓。一别祖国二十多年的傅聪,第一次回国就赶上了父亲的追悼会,百感交集之余,得知父母的遗骨能奇迹般地保存下来,全仰仗于一个陌不相识的“干妹子”,就和胞弟傅敏四处打听。见到江后,他们一再表示要“有所谢意”,但这个婵娟式的女子只是淡然一笑。出于礼貌,她只接受了傅聪音乐会的一张入场券,一俟音乐会结束,她就默默地离去。像一滴水融入大海,像一片树叶落入深秋的荒原,从此再也没有找过傅氏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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