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环节。重视和强调“新型集体经济”,是党中央基于我国“三农”发展变化实际,着眼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作出的战略部署。这为当前补齐农村经济“短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来新的机遇。
近日,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法学院、哲学院等院系的同学共同参与成立的调研组来到湖北省汉川市福星村,开展了一次有关当地集体经济情况的调研活动。本次调研对福星村所出现的集体经济进行实地考察,总结把握该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以及实际状况,从中归纳出能够普遍推广借鉴的方法,提炼具有理论意义的成功经验,以期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借鉴。
首先,调研人员来到了福星村村民委员会。调研人员与福星村村委会相关干部进行了交流。在近两小时的访谈中,调研人员了解到许多信息。福星村原名“段夹村”,地处沉湖镇西北部,与回龙镇交界。全村耕地面积1107亩,辖1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517人,党员113人,村干部9名。湖北省“巨人企业”、上市公司——湖北福星集团发源于此。长期以来,福星村积极依托福星集团发展经济,先后兴办了工字轮厂、金属结构加工厂等村办企业20多家。福星村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村办个体商户已经发展到100多户,从业人员500多人,年商品交易额达2000多万元。近年来,福星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筹资修建了10公里水泥干道和配套的花坛、景点、绿化带等,实施村旧房改造项目,迁并了8个自然湾台,兴建了1000多套三层楼的仿古、欧式风格建筑群,多方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随后,调研人员分成三组对福星村及周边村落李花村的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与采访,收集了福星村村民近年的收支情况、生活水平等信息,并对村务公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满意程度进行了数据采集。
据悉,近年来福星村先后荣获“全省五好基层党组织”、“全省安全文明村”、“全省村级经济实力50强”、“孝感市文明单位”、“汉川市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原汉水之滨的一个普通村落,已嬗变为具有现代化功能的新型工业强村,成为荆楚大地一颗耀眼的明珠。
参加本次调研的有赵政鑫、李轩宇、朱锐婕、杨迦明、杨洪朝、赵馨羽等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