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基层治理好风景,共享法庭枫桥行实践总结

来源:武汉大学青年传媒集团   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15日 10:14   点击量:

一、实践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这条主线,创造出众多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好形式、好方法,发源于浙江的共享法庭便是其中的一张“金名片”。共享法庭作为架构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对扎实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具有战略意义。

为深入探寻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社会基层的鲜活实践,切实研究“共享法庭为什么应当推广、如何推广”这一课题,武汉大学法学院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共享法庭建设考察实践队通过实地走访、线下采访、问卷发放等多种形式深入司法机关、城乡基层和相关部门,了解把握共享法庭在全国不同地区的建设情况、实际效果和面临的挑战。

二、实践安排

为深刻体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回信精神,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践队成立临时团支部,由丁思语、章馨予、熊钰分别担任团支书、宣传委员与组织委员,负责实践队的统筹、宣传与组织工作,及时跟进队员的实践进程。本实践队根据职能分为实践组、美工组、视频组、问卷组与数据组,在沿海地区、华东地区、华中地区与华北地区分阶段开展集体调研和个人实践。

三、实践风采

(一)集体实践篇

1月24日,集体实践队来到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走访参观枫桥人民法庭、枫桥镇社会治理中心和枫桥派出所,围绕共享法庭这一主题对法官、民警等干部进行访谈。实践队了解到,枫桥镇已在辖区内设立58家共享法庭,基本实现村社全覆盖。通过实践和摸索,共享法庭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统筹下,基于“1+5+N”的主导力量,将各方要素高度整合,对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依托共享法庭这一新型社会治理机制,基层干部在化纷止争的过程中可以在线获得专业法律指导,将大多数矛盾问题化解在村一级、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个人实践篇

实践队成员分赴湖北、江西、天津等13省25地进行个人实践调研,对法官、基层干部、民警、律师等群体进行访谈,从不同维度综合剖析共享法庭在各地区的实践情况、突出特性和矛盾问题,取得丰硕成果。

1.沿海地区实践分队

在浙江省,队员曹蕴韵对丽水市中院立案庭法官进行访谈,调研当地共享法庭建设情况,了解到共享法庭将解纷全流程规范化、系统化,有助于基层解纷力量发挥最大效能。在广东省,队员赖雅文、谢欣等前往人民法院、党群服务中心等地调研。受访对象介绍,共享法庭的优势在于使人民群众获得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共享数字化诉讼红利,在基层工作中可以起到重要作用;就如何推广共享法庭的问题,他们提出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宣传等建议。

2.华东地区实践分队

在江西省,队员徐文涛、喻晨忻、易哲雄采访了在法院、村委会工作的干部。他们表示,江西目前并未推广共享法庭,但共享法庭在推进诉源治理乡土化与专业化有机结合的过程中具有独特作用,是值得借鉴的好机制;江西与浙江的省情存在较大差异,建设共享法庭必须因地制宜,着力克服数字鸿沟、调解遇阻等困难。

在安徽省和山东省,队员徐文楠、李晓雪深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调研,了解到当地设立的共享法庭已成为居民获取法律咨询、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路径,较好实现了司法服务与民众需求的有效对接;与此同时,老年人往往对互联网并不了解,只能在社区干部的帮助下使用共享法庭,这是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阻碍之一。

3.华中地区实践分队

在湖北省,队员周智月等对法院、检察院、政府和律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受访法官和检察官表示,建设共享法庭实现了信息共享与协同审理,有效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对基层社会治理意义重大;他们建议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多方调解力量建设行业特色共享法庭,进一步提升其工作效能。在对律师的访谈中队员认识到,共享法庭推动纠纷化解效率逐步提高,诉前解决的案件比例节节攀升;但同时,共享法庭在实务中还存在数字化红利难以充分共享、司法确认不及时等问题,需要着力解决。

4、北方地区实践分队

在天津市,队员周昭孚对河西区人民法院法官进行访谈,认识到该法院非常注重共享法庭建设,广泛使用Co Court软件,已全面开通在线诉讼、在线调解等掌上司法服务,共享法庭建设成效显著。在河南省,队员徐自牧深入新乡市曲水村,了解到虽然当地组织了共享法庭推广宣传,但其实际使用频率并不高,主要原因在于村民对共享法庭的认知度不高,共享法庭的技术安排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青海省,队员刘苏瑶与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庭长进行了交流,该法院建立了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依托共享法庭法官可在线参与调解,这有利于法院减负,在根源上解决矛盾,助力平安社会建设。在甘肃省,队员麻卓然前往兰州市某派出所调研,发现民警对共享法庭的理解较为模糊,相关政策引导和平台建设有待加强。

四、实践成果

(一)调研报告

在寒假实践期间,实践队的调研活动范围包括13个省与近30个城市,考察和整合了多地共享法庭建设与推广的具体情况,结合针对法院工作人员、基层自治组织等不同群体的访谈结果,地区个人实践队总结共享法庭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义与进一步创新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形成多份调研报告。

(二)视频成果

根据集体实践拍摄的丰富素材,实践队视频组成员剪辑制作了关于共享法庭实践成果的普法视频。从不同地区、不同角度展示了共享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要亮点与积极作用,也揭示了其存在的矛盾,为未来共享法庭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

(三)问卷结果

实践调研期间共收集问卷超700份,样本数量大,群体身份多样,覆盖范围广泛。通过数据分析与数据可视化,实践队发现共享法庭在不同地区的建设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大部分群体对共享法庭的了解程度较低,需要不断寻找因地制宜推广共享法庭的创新做法。

五、实践感悟

共享法庭建设是法学与基层治理的交叉课题,是实现法治建设专业化与乡土化有机结合的新抓手,内涵丰富、意义重大。在浙江省共享法庭建设已经较为成熟的背景下,如何成体系地推广共享法庭,如何确保共享法庭在基层实践中不变形不走样、实施成效符合政策意图等问题,需要我们立足实际深入思考、扎实研究,以期提出可落实的政策建议,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作出贡献。

——喻晨忻

枫桥经验是扎根在大地的实践经验,这一土生土长的中国智慧、东方经验在火热实践中拔节生长,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和中国之治的闪耀名片。而共享法庭是设在人民身边的法庭,也是矛盾化解在基层的重要成果。本次实践,我们在伍华军老师的指导下,实践队成员们分工协作,以枫桥经验发源地——枫桥镇为原点,探寻枫桥经验在不同地区推广的实地情况,聚焦共享法庭建设中社会治理中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街道、派出所、法院等不同主体的职责角色,总结枫桥经验中共享法庭建设现状、把握未来发展趋势,并为诉源治理、纠纷前端化解提供建议。相信在未来,共享法庭的建设将完善协同作战、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人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熊钰

六、实践总结

习近平总书记在枫桥镇考察时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本次实践中,实践队员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调研,对共享法庭建设的现实情况、共享法庭的显著优势和发展前景、在推广共享法庭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共性挑战及政策因应等问题形成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实践队将进一步总结实践成果、深化课题研究,为推动共享法庭从“盆景”走向“风景”贡献青春力量。

通讯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共享法庭建设考察实践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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