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冬有煦阳,天朗气清,武汉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法学院成功举行。此次签约仪式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孙德元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黄丽、院长助理祝捷、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黄志雄、武汉大学法学院孙晋以及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恒敏、派驻律师杨霞、合伙人王曦、办公室主任刘芳出席本次仪式。
签约仪式伊始,孙晋教授便对杨恒敏先生一行人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我院与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作的由来及基本框架进行了详细介绍,肯定此次合作的重要意义,同时感谢了杨恒敏先生的思源之情。
随后,冯果院长代表法学院与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恒敏先生共同进行签约仪式。
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签约仪式上,杨恒敏先生表示身为珞珈学子,虽已从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多年,仍对母校怀有深厚的情感,也为法学院取得的成就感到骄傲。就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同武大法学院合作的现实基础,杨恒敏先生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论述,并对未来双方进行合作的前景表达了充分的自信。作为一名法律人,杨恒敏先生的话语中也时刻彰显着他对法律实务教育的关切和对我国法治建设的责任担当。
冯果院长对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准备工作给予高度赞扬,并就我国目前的法治现状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冯院长还对我院在网络信息等新兴学科领域建设的任务提出了适应时代的新要求,希望在之后的道路上,以双方合作达成的共识为基础,互帮互助,共同更上一个台阶,真正培养出推动法治建设事业的法科人才,促进中国法治社会的发展。
此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只是学院与实务的相得益彰,更是两方合力之下为学子们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与前景。至此,我院与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仪式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