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1日-12日,由国际刑事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主办的第四届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Trial Competition)英文赛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隆重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等二十三支高校代表队经过初赛选拔获得了第二轮参赛资格,参加了本次决赛并在场上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激烈角逐。武汉大学代表队在连续三场比赛中大幅领先对手并凭借优秀的法庭辩论表现和前期缜密的书状撰写最终荣获团体全国一等奖的佳绩。
“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Trial Competition)”是由国际刑事法院发起(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Trial Competition)、与世界各地的法律组织或大学合作,使用法院的六种官方语言(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和西班牙语)举办,是国际法学界重大的模拟审判比赛,具有深远影响。武汉大学法学院及国际法研究所为了能更好的锻炼学生们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英文表达能力、以及对国际法庭上重要问题的全方位解读的能力,自2014年以来便积极支持学生们参加该项比赛,并且在法学院冯洁菡教授的带领和指导下,共三次获得了团体全国一等奖的佳绩。
本届武汉大学代表队于2016年9月组建,国际法研究所冯洁菡教授担任主教练,2016级博士生邱慧心担任执行教练,2015级研究生陈雅婷,2016级研究生董芳韵、应瑶慧以及2013级本科生王钰婕、易晴作为队员共同参加了本次比赛。 自2016年11月报名参赛以来,到现在近半年时间,我院国际法所做了大量准备培训工作。在法学院领导和国际法所导师组的关怀和支持下,尤其是在指导老师冯洁菡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全体参赛队员全力投入和积极配合比赛的准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国际刑法知识、研究了大量国际刑法领域的文献和案例、整理争议点、苦练专业英语表达,进行了多次严格的集中训练,展开了激烈而深入的讨论,可谓花费了大量心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更好地准备第一阶段的书状撰写环节,完善书状内容,参赛师生都没有按时放假回家,而是在学校封校以后才离开,并最终撰写出了逾三万字的英文书状。本学期开学前,所有参赛队员又提前两周回校进入了第二阶段艰苦的口头辩论准备阶段,队员们在教练们的指导下,多次修改发言稿,并反复演练,精益求精,最终达到了口头比赛的最佳状态。
按照规则,于3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口头辩论环节采用循环赛制,参赛队伍分别扮演控方律师、被告人律师和受害人代表的三个角色。三轮比赛中,我校分别对阵对外经贸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首都经贸大学等六支实力不容小觑的高校代表队。但在与对手的正面交锋中,我校选手临危不惧,厚积薄发,表现出色,充分展示了坚实的国际法功底、出色的临场应变能力和英文运用能力,赢得了包括前南刑庭法官刘大群在内的众多法官的高度肯定,展示了珞珈学子的精神风貌。
最后,本次比赛武汉大学代表队能再次为学院获得此项荣誉离不开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以及国际法所导师组,尤其是指导老师冯洁菡教授的悉心指导,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越来越多的法学院学子能对国际刑法产生兴趣,积极参与下一届的国际刑事法庭审判竞赛,提升自己,为校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