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教练团青年校友企业家分团成员推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   发布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11:30   点击量: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相关要求,献礼武汉大学130周年校庆,进一步挖掘优秀校友资源,助力我校青年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练团青年校友企业家分团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年校友企业家分团成员职责

按照学校相关部署安排,学生创新创业教练团青年校友企业家分团成员需通过开办专题讲座、参与项目评审、推介企业参观实习等方式,为广大青年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专业能力、素质经验、科创竞赛等方面的指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领青年学生勇于开拓、创新争先。

二、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

青年校友企业家分团推荐人选应为各学院校友中深耕创新创业领域并取得一定成就的优秀青年代表,能够引领在校青年学生了解熟悉创新创业知识,引导青年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协助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具体推选条件如下:

1.推荐人选应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10月后出生)、在武汉大学校友会正式注册的优秀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愿意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贡献力量;

3.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以下要求须满足其一:

1)于投资机构任职,所在机构合法合规,声誉良好;所在机构的投资数据及资质需提供报表、合同等证明材料;

2)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任职,所在企业合法合规,声誉良好;相应数据及资质需提供报表、合同等证明材料;

3)于创业孵化机构任职,所在机构及个人声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国家级创业孵化机构须符合有关主管部门所设定的各项业绩指标;非国家级的创业孵化机构须合法合规、声誉良好。相应数据及资质需提供报表、合同等证明材料。

三、推选名额

推荐对象由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申报,各申报单位要扩大视野、拓宽渠道,充分发挥本单位校友资源优势。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可推荐1-2名候选人,若无合适人选可不进行推荐。校团委将根据学科分布情况和工作开展需要进行遴选,入选的青年企业家将同步纳入武汉大学创新创业导师团。

四、相关要求

1.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要积极在优秀校友中遴选推荐,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考察,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又要突出业务导向,确保推荐人选能力与实绩出众。

2.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应认真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教练团青年校友企业家分团推选表》(见附件),并检查所附证明材料真实性、全面性、完整性,并确定一名推选工作的具体联系人。

3.每名推荐人选需提供本人近期标准商务风格照一张(电子版,jpg格式文件,白色或蓝色背景,分辨率350dpi,文件大于100kb)。

4.推选材料(包括申请表、证明材料、照片)于113日以××分团委(直属团总支)-青年校友企业家分团推选命名格式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whucycj@163.com;其中申请表及证明材料需A4纸张打印,签字盖章后送至雅各楼121办公室。


联系人:徐晓瑜、崔欣荣

联系电话:027-6877511015364267734

箱:whucycj@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教练团青年校友企业家分团成员推选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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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大学生创业促进中心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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