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武汉大学学生社团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2年04月21日 18:24   点击量: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各院(系)分团委在促进学生社团发展和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性,规范和激励学生社团工作的开展,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武汉大学学生社团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凡武汉大学各学院(系)分团委,均有参评资格;

2.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人员配备得力,团队协作默契,工作计划明确,措施落实到位,注重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3.积极参加校团委组织的活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认真组织所属院系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有成效。

5.积极配合学校防疫政策,全年活动做到安全可控。

二、评选方式

材料审核+现场答辩。

其中材料得分与答辩现场评委给分均为百分制,总成绩=材料得分*50%+答辩现场评委给分*50%。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22日至4月29日,各参评单位填写并提交《2021-2022学年度“武汉大学学生社团工作先进集体”综合评比考核表》(见附件)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于4月29日20:00之前以“学院+评优文件”为标题发送至whuszyxlsz@163.com;纸质版的材料于4月28号20:00前提交至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办公室。

2.4月29日至5月1日,校团委对各参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公布考核成绩,初评成绩在前十名的单位将进入最后的答辩环节。

3.5月8日,校团委组织评优答辩会,结合申报材料考核情况评选出“武汉大学2020-2021学年度学生社团工作先进集体”。

请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参与,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并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做好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徐芳琳 027-68775318

联系人:石耀琳 15620409713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武汉大学学生社团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1).docx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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